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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6年德世界杯意大利对阵澳大利亚的18决赛中,格罗索在比赛最后时刻获得的点球,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读。一方面,有人认为格罗索的行为属于摔,指出澳大利亚球员并没有明显碰到他,而他却倒地,这在一些球迷和观察者来是故意制造犯规的举动。这部分观点认为,格罗索利用了裁判的判断,以不诚实的方式为意大利队赢得了关键的点球。
也有观点认为格罗索并非摔,而是合理利用比赛规则。分析认为,格罗索在突破时,澳大利亚后卫的防守动作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到他,但可能已经响了他的平衡,导致他顺势倒地。这种情况下,尽管身体接触不明显,但球员的动作可能被裁判视为合理的反应,从而判定点球。格罗索本人也辩解说他并非故意寻求点球,而是尝试继续进攻。
际足联对摔的定义和裁判的现场判断是界定此类的关键。摔通常指球员在没有实际或足够身体接触的情况下故意倒地,以欺裁判获得有利判罚。而如果球员确实受到了防守方动作的响,即使接触轻微,裁判也可能判定为点球。
对于格罗索的那次倒地,是否算作摔,取决于个人的视角和对比赛规则的理解。一些人将其视为比赛经验的体现,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损害了体育精神。重要的是,这个点球成为了比赛的转折点,意大利队借此机会由托蒂主罚命中,最终晋级,这一幕也成为了世界杯历史上的经典瞬间。